IT之家12月29日消息 据看看新闻报道,近日安徽省六安市民蔡女士的12岁的女儿在短视频、游戏上花光了其12万多元积蓄。
据报道,短短半个月时间,蔡女士的女儿圆圆就花了12万多元,银行卡上的钱都是通过支付宝支付的,最大的5000元,最小的5元,其中9万多元短视频币充值打赏主播,还有2万多元充值了游戏币。然而,圆圆居然说自己没有花钱,根本没有意识到充短视频币是要花钱的,称“随便按的”。
事后,蔡女士尝试联系了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平台要求提供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可以证明充值消费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确凿证据和充值交易记录截图等信息。
据律师表示,打赏主播十余万元这种行为是超出12岁的孩童的年龄和智力范畴的。按照法律规定,蔡女士有权利向主播或者短视频的平台来要求退还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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