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25日消息 本月初,工信部在《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阻止用户携号转网。不过有些“靓号”却因为有着较长的协议期导致转网出现问题,强制转网还会出现高额赔偿的问题。对此,人民网发表网评,称别让“靓号”成携号转网的拦路虎。
人民网在文章中指出:
尽管《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但事实上,靓号是一门价格不菲的生意,已经是移动通信市场公开的秘密。当靓号归属遇到“携号转网”,运营商和用户的利益就发生了巨大碰撞。从合同履约的角度来看,“携号转网”用户有责任履行协议,运营商也有权利在提前解约时要求用户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反过来看,“靓号协议”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之处,高额的违约金客观上造成了“携号转网”的壁垒,干涉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服务的权利。
人民网认为,“靓号转网”是这个过程的阵痛,也是必须克服的问题。讲市场思维,同时讲用户思维,才能让每一次改革、每一点进步都受到理解、获得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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