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2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发言人介绍,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完工率达到100%。山西、天津、江苏、江西、山东、四川、陕西、甘肃等8个省份已经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
而已经经过改造的货车ETC不停车收费门架系统,将实现货车不停车收费称重功能。安装ETC的货车,可以在通行收费站时,称重检测信息和轴组识别信息计入车载装置(OBU)并同步传输至收费车道。
如无超重情况,则ETC系统自动抬杆放行。如若超重,通行栏杆不放行,因各地对于超重的执行标准有所不同,会有现场工作人员及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劝返或相关处罚。
未安装ETC的货车,则由人工通道进行称重检测,未超载超限的货车发卡放行,超载货车则被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文中以下附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如下: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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