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ofo的“奇思妙想”不该用在坑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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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炳剑

这意味着,参加活动,等于用户默认放弃对这笔押金的索取,ofo平台对这笔押金不再有归还义务。这不是让用户上钩吗?更坑人的是,押金被转换后也不可直接购物,而是需要用户另外花钱消费,才可获得“返钱”。对于这一规则的说明,ofo未作醒目标注,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入坑。

再来说说“返钱”活动,根据规则,在ofo中有押金尚未退还的用户可以享受双倍返现,即提现金额累计至20元时可以提现40元。ofo对活动设置了提现门槛,有99元、199元押金的用户最多可提现次数分别为5次和10次,次数达到上限后将不再享受双倍返现。

但是,要拿到这20元“返钱”,绝非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额外花去十分可观的钱才做得到。例如,一包9.9元的纸巾可以返现0.8元,一箱售价39.9元的啤酒可以返现0.42元,一袋21.9元的零食可返现0.08元……按照这一规则,想靠购买这类产品来拿回当初的押金,可能要多投入上千甚至上万元。

也就是说,已经入坑的用户,就算真拿回了押金,却已在与ofo合作的第三方购物平台或其旗下“小鹿有货”平台上花了比押金多数十倍甚至百倍的钱。何况,这些商品在价格上是否合理还未可知。说不定拿回来的押金,其实在购物时已经悄悄地被ofo薅回去了也不一定。

这哪里是“无需排队,提现押金”,这分明是一个让用户继续“出血”的新套路。ofo已经不止一次在退押金上玩套路了。

去年,ofo和互金平台PPmoney合作,就曾引发广泛争议,最后不得不火速下线该活动。今年3月,ofo推出金币商城,将押金变金币消费,依旧套路颇多,不仅商品数量少,价格也明显过高,最终未获得用户买账。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里面特别提到“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同时要“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明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和周期”。

对这一行业管理规定,ofo用实际行动表明了其置之不理的态度。用户当初选择ofo,是基于对该企业的信任,如今想退回押金,却遭如此这般的算计。ofo不把“奇思妙想”用在经营上,却屡次跟用户玩套路。有关部门对此不可坐视不理,任由其继续戏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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