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举措涉及多个领域,在过去几周内,欧盟和欧盟委员会已经对这些举措进行了概述。7月初,维斯塔格详细介绍了预计将受到新立法影响的三个领域,这些立法很可能在2020年底之前提交给欧洲议会。
其中一个领域是确定科技公司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有哪些责任。目前正在进行公众咨询,对现行《数字服务法》的修改将更新最初在2000年确定的规则,欧盟委员会认为这些规则已经过时了。目前的规则使社交媒体网络等平台免受因有争议或欺骗性内容而被起诉,但这种情况导致科技公司在节制用户内容方面进展缓慢。欧盟和美国的立法者都曾建议缩减保护措施,以遏制错误信息。
欧盟委员会建议,规则将允许建立针对被删除内容的补救机制,而不是要求平台突然对投放销售的内容或假货负责。作为同样措施的一部分,运营此类平台的公司必须在欧洲境内建立自己的商业实体,以便让它们受这些规则的管辖。苹果公司已表示,有限责任制度有助于提供选择和创新,但同时建议任何新规则都要具有灵活性。
对于竞争问题,立法建议还包括防止大公司在同一市场上压制小竞争者的措施,这一举措受到针对谷歌三起反垄断案的启发。欧盟委员会目前正在对苹果进行一对调查,具体涉及Apple Pay和App Store,后者特别关注苹果是否为自己创造了一个 "守门人 "的角色。
另一个有争议的因素是数字税收,尽管欧盟与美国立法者在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但欧盟正准备着手实施这项工作。欧盟委员会建议它这样做,因为它曾多次警告,如果国际讨论在2020年年底之前失败,它将提出自己的税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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